《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解读及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实操建议



2024.09


引言
随着国民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老龄化现象日益加剧,国家养老保险的财政压力随之增大,劳动力人口规模持续下降的同时,国民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总体偏低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应对即将到来的高龄化社会,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次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决定》和《办法》将对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涉及人力资源规划、职工健康与福利保障、劳动力成本、培训、招聘、晋升等多个方面。

一、《办法》主要内容
01
实施时间
《办法》于2025年1月1日实施,也就是说,如果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将会涉及延迟退休。
02
原则
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
03
调整后的法定最高退休年龄
男职工,调整后的最高退休年龄为63周岁。
女职工(原55周岁退休),调整后的最高退休年龄为58周岁;女职工(原50周岁退休),调整后的最高退休年龄为55周岁。
04
退休年龄计算方法
男职工: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
女职工(原55周岁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58周岁。
女职工(原50周岁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55周岁。
也就是说,在延迟退休年龄逐步推进过程中,每个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都会不同。比如,某女职工2025年5月1日满55周岁,岗位为管理岗,按照《办法》的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55周岁2个月。
05
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
自2030年1月1日起,职工的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并非直接到20年,也是逐步推进,在推进的过程中,职工的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会因为所处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法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满。
06
提前退休
1、前提:达到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目前还是15年,2030年1月1日开始,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逐步增加。
2、提前退休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之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比如,某女非管理岗员工于2025年9月15日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办法》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50周岁5个月,其仍然可以申请50周岁退休。
07
弹性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延迟退休,延迟退休时间不超过3年。比如,前述女职工,非管理岗,按照《办法》规定,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5个月,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于53周岁5个月退休,也可以在50周岁5个月至53年周岁5个月期间的任意一个时间退休。

08
特殊保护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二、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实操建议
01
准确确认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及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由于退休年龄的延长是渐进式的,因此,自2025年1月1日起,每位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可能会有不同,因此,建议单位重点关注接近50周岁、55周岁女职工及接近60周岁男职工的退休年龄,并与职工沟通确认其法定退休年龄。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及时与职工沟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职工拒绝办理,需书面通知职工,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在渐进式推进的一段时间内,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密切关注即将退休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
自2030年1月1日起,由于法定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将逐步递增,因此,还需关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低标准。
02
准确理解并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办法》的出台,对《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产生影响,需准确理解并适用。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过程中,每位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都不同,因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年龄判断,也不能像之前一样“一刀切”,而是根据每位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计算。
再比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由于每位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同,所以何时签署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也需单位密切关注。
03
完善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制度及流程
对于愿意提前退休的职工,需准确计算其可以在什么年龄退休,并由职工提交书面提前退休申请,并为职工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对于拟延迟退休的职工,需综合考虑单位需要、职工身体状况、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是否同意职工延迟退休,也同样由职工提交书面申请、完善审批流程、与职工签署延迟退休协议,明确职工延迟退休的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对于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单位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包括适用岗位和条件、审批流程、需签署的法律文件等,通过完善制度和流程规范退休管理。
04
密切关注劳动强度相对较高岗位职工的身体状况,适时进行岗位调整
由于法定退休年龄的提高,对于劳动强度相对较高的岗位(比如需要夜班工作的岗位等),随着职工年龄的增长,职工生病、工伤的概率可能会增加,建议单位重点关注这些岗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可考虑在单位实际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这些岗位的临近退休人员,与其沟通,看能否提前退休,或者适当进行岗位调整。
05
在单位经营状况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完善体检、商业保险等福利
如前所述,随着职工年龄的提高,患病、受伤概率可能会增加,在单位经营状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完善体检、商业保险等职工福利,除了社会保险外,适当提高职工福利,为职工加强保障的同时,也能够综合降低职工在受伤、生病时单位的法律风险。
06
完善提前退休、内退等规章制度
建议单位完善提前退休和内退等制度,对于工作强度较高、发生工伤风险较大的岗位,通过提前退休或者内退的方式降低劳动用工风险,并通过制度方式加以明确,制度内容包括适用岗位和条件、申请审批流程、内退待遇等。


结语
随着《办法》的实施,延迟退休对单位的劳动用工影响、可能需面临的问题会逐步凸显,建议在准确理解适用《办法》及未来可能出台的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制度、流程以及配套法律文件,有效应对《办法》对单位劳动用工的影响。


【指导老师简介】

张凤婷 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张凤婷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长期从事劳动法律服务,为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提供日常劳动法律顾问服务及建章建制、劳动关系处理、用工管理培训等专项法律服务。在劳动法学理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企业日常用工管理文件的制作、劳动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撰稿人简介】

李灿 实习律师
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深耕劳动争议解决领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实时关注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准确的全程法律服务。

谭春花 实习律师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主要业务领域是民商事诉讼和劳动争议解决。目前深耕劳动争议解决领域,为客户提供日常劳动法律顾问服务、裁员、劳动关系处理及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服务。

张文扬 实习律师
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法律硕士,高级企业合规师。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和劳动争议解决。硕士期间,连续三年获学业奖学金,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党员。曾实习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及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熟悉司法审判流程和实际操作,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和风险防控。
